满族人口总数为10387958人(2010年),在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居第二位。满族分布于全国各地,以辽宁、河北、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自治区、北京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多,其他散居于新疆、甘肃、宁夏、山东、湖北、贵州等省区及西安、成都、广州、福州等大中城市。
聚居于东北三省及河北省的满族,主要从事农业,这些地区盛产大豆、高粱、玉米、烟草、苹果和柞蚕等农产品和经济作物。山区特产人参、蘑菇、木耳等,也是满族人民的副业生产。东北三省的沈阳、鞍山、大连、抚顺、长春、哈尔滨等城市中的满族主要从事工商活动。散居于全国各地的满族,主要是工人,知识分子也较多。
满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满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满族文字创立于16世纪末。宋、金时代,女真人曾有过自己的文字,早期女真文字是从汉字脱胎出来的表词——音节文字,但久已失传。16世纪末,努尔哈赤统一东北各部后,以蒙古字母拼写满语读音,形成一种新的文字,称为“老满文”。皇太极时期又在借用的蒙文字母上加圈点,用来区分语音,称为有圈点满文或“新满文”。满文作为一种官方文字,在清代长期使用,一度成为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使用的文字,留下了大量档案资料,成为中华民族文化遗产宝库中的瑰宝。清中期以后,满语逐渐被放弃,满族基本上使用汉语北方方言,只有旗人内部和旗籍官员,在一些特定的场合仍然必须使用满语。到20世纪80年代,除了东北个别边远地区和新疆的锡伯族少数老人尚能使用满语外,满语已经消失了。但是,作为曾经广泛使用的语言,满语在许多地方的汉语方言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今天东北各地和北京等地的汉语中,还保留有大量的满语语音和词汇。留居于全国各地的驻防旗人后裔,多操掺杂着当地语音的北方方言,形成一个个的“方言岛”。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