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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

  概况  鄂伦春自治旗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旗,位于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大兴安岭南麓,素有“北国碧玉”、“绿色净土”、“鲜卑民族发祥地”之美誉,总面积59,880平方公里,总人口28万人(不含黑龙江省加松两区人口), 有汉族、鄂伦春、蒙古、达斡尔、鄂温克等23个民族,其中鄂伦春族2,754人,鄂伦春族猎民965人。下辖8镇2乡,有7个猎民村分布在5个乡镇。境内驻有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所属的6个林业局、大兴安岭农场局及所属4个国营农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设有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及所辖的加格达奇、松岭两区,加松两区面积为18,910平方公里,占自治旗面积的近三分之一。

  建制沿革  1949年4月,纳文慕仁盟同呼伦贝尔盟全并,称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简称呼纳盟),同时将巴彦旗和莫力达瓦旗合交,称莫力达瓦旗,诺敏和鄂伦春努图克隶属于莫力达瓦旗。1950年,鄂伦春努图克改称甘奎努图克。同年,在原托河路地域建立托扎敏努图克,隶属喜桂图旗。1951年4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成立鄂伦春旗。1951年10月31日(农历十月初一),在旗所在地小二沟召开了鄂伦春旗成立大会,这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于1952年5月31日批准将“鄂伦春旗人民政府”改称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归呼纳盟管辖。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旗。

  1954年,兴安盟并入呼纳盟,称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归呼伦贝尔盟管辖。1958年底,旗所在地由小二沟迁到阿里河。1969年8月1日,鄂伦春自治旗划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管辖。1979年7月1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鄂伦春自治旗重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

  矿产资源  已探明有开采价值的10多种,即:煤、金、银、铝、萤石、石灰石、硅石、澎润土、石墨等。旗内已开采的煤矿2处,小型开采的金矿、萤石矿各1处,油页岩试验性加工生产的1处。此外,大杨树镇境内有玛瑙、高岭土、流纹岩等,宜里镇境内还发现了麦饭石。

  水资源  本旗境内主要河流有甘河、诺敏河、欧肯河、多布库尔河、古里河、那都里河、均属嫩江右岸水系。大小支流有200多条。年平均降水深为450~500毫米,年总降水量约40亿立方米,其中转化为地表水、地下水合计资源量为100亿立方米,约占年降水总量的25%。地表水、地下水贮量人均占有3万多立方米。但由于地处山区,丘陵较多,地下水开发难度较大。诺敏河支流较多,水网发育,干流自毕拉河口均处于山谷之中,河谷深窄,平均水深200毫米,植被茂密,坡陡流急。水能资源虽不集中,但分布广泛,有两处适宜兴建以水能为主的梯级水库。此地北靠托扎敏乡,南邻诺敏镇,东侧有宜里镇,是本旗现在和未来农牧业发展的重点之一。

  野生动物资源  野生动物资源十分丰富,种类和数量也比较多。由于该地区夏季短而温暖,冬季长而寒冷,常年温度较低。故有一大部分鸟类秋去春来,定期迁徙,属夏候鸟,如:雁形目、鹤形目鸟类等;而在留鸟中多属于隼形目、鸡形目、雀形目鸟类。各种兽类为了抗御严寒,适应生存,都有一身丰厚的毛皮,如著名的细毛裘皮元皮、香皮、灰皮、紫貂皮等。在兽类中,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生态类型,即北极型和林栖型。属北极型的代表种有:驼鹿、貂熊、白鼬、雪兔等;属林栖型的代表种有:马鹿、狍、猞猁、豹猫等。

  据有关资料的不完全统计,分布在鄂伦春自治旗的野生动物约150多种(不包括两栖、爬行、水生动物等)。其中各种兽类有40多种,隶属于6目15科,占呼伦贝尔市的50%强;鸟类约100多种,隶属于15目33科,占呼伦贝尔市的35%左右。计有受到国家保护的一、二级动物35种。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有较高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科研价值的动物种类。

  本旗境内各河流、湖泡等水域生长各种鱼类近50种,隶属6个目、13个科。以鲤科鱼类为主,有31种,占鱼类总数的62%,本旗经济鱼类10余种。

  野生植物资源  全旗共有维管束植物79科,281属,460种,6亚种,36变种,5变型。其中蕨类植物7科,7属,9种;裸子植物2科,2属,2种;被子植物70科,272属,449种,6亚种,37变种。

  30种以上的大科有3个:菊科(34属,68种,3变种)、禾本科(20属、34种)、蔷薇科(17属、31种)。

  10种以上的科有10个:百合科(13属、24种)、毛茛科(13属、22种)、豆科(11属、18种)、十字花科(12属、17种)、玄参科(10属、17种)、唇形科(16属、15种)、莎草科(5属、14种)、伞形科(10属、14种)、石竹科(11属、13种)、杨柳科(2属、10种)。

  资源植物 饲用植物108种,占全旗植物总数的20%,其中重要的有:山野豌豆、大叶野豌豆、广东野豌豆、斜茎黄奢、鸡眼草、山黧豆、胡枝子、百花草木犀、山岩黄耆、野火球、北野豌豆、歪头菜、芒剪股颖、看麦娘、短穗看麦娘、羊草、野古草、耐酸草、拂子茅、垂穗披碱草、老芒麦、羊茅、野大麦、细叶早熟禾、贝加尔针茅、大针茅、矮葱、野菲。

  药用植物305种,约占植物总数的60%,其中常用中药草有:手掌参、桔梗、龙胆、兴安杜鹃、柴胡、长柱金丝桃、黄檗、远志、粗根老鹳草、地榆、北五味子、芍药、黄精、列当、轮叶贝母、簇茎石竹、升麻、白屈等。

  纤维植物24种,占植物总数的4.8%,其中主要有:大叶樟、芦苇、水葱、香蒲。

  油料植物25种,占植物总数的5%,主要有:榛、风花菜、葶苈、稠李、苍耳、山杏。

  材用植物共有10种,约占植物总数的2%,主要有:兴安落叶松、黑桦、白桦、樟子松、蒙古栎。

  还有鞣科植物地榆、老鹳草、蒙古栎、落叶松、白桦,芳香植物狭叶杜香、薄荷、亚州百合香、香蕾、山刺玫及野生花卉杜鹃、野百合、杓兰、金莲花、茑尾等约90余种。

  草场资源  全旗牧用地面积为1890万亩,草种分78科,324属,680种。其中饲用草328种,占草种的48.2%,草质居中量大,总产草量200万吨。主要饲用草种有小叶樟、大针茅、野碗豆、杂花苜蓿、漂筏苔草等,按大小牲畜折单位计算,总载畜量可达130万只。但牲畜量和草场空间分布不均衡,农村、城镇近郊、林缘草场载畜量大,远距草场、林间草场载畜量小。

  土地资源  土地面积54657.8平方公里。在总土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4389万亩,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为1228万亩;耕地面积为206万亩(未含加松地区);草地面积1890万亩;水域面积为9.8万亩;宜农林牧荒山1210万亩;其他利用地(包括村屯、道路、堤坝、矿山等)为176万亩。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占用17967.82平方公里。

  森林资源  林业占地面积8730万亩,占全旗总土地面积的97.2%。在森林面积中,旗本身施业面积为23.7万亩,占林地面积的0.27%;有林地面积4389万亩,占林地面积的50.16%。疏林地面积840万亩,占林地面积的9.62%;灌木林地面积18万亩,占林地面积的0.21%;未成林造林地面积94万亩,占林地面积的1.09%;苗圃地面积0.7万亩,占林地面积的0.81%;无林地面积2020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0.14%,森林覆盖率72.42%.

  森林资源分布在毕拉河、南瓮河两大林业区为3540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40.55%,森林绝对数量大,而旗本身施业面积相对数量小,属次生过伐地。按林种分布状况是,落叶松分布在北部、西部、东部;白桦、柞树多分部在西南部,其次是北部;山杨、柳树及灌木丛、榛柴等主要分布在东南部、南部。

       旅游资源  有大兴安岭森林生态、拓跋鲜卑历史、鄂伦春民俗风情、第四纪冰川遗迹、远古彩绘岩画、火山地质地貌、军事基地等多种资源类型。自治旗现有A级景区4家,其中3A级景区1家,2A级景区3家。现已建成3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自治区级森林公园、7个自然保护区。其中,全国重点保护文物鲜卑旧墟石室遗址嘎仙洞是建立过北魏王朝的鲜卑民族发祥地,1988年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2006年被评为自治区十大历史名胜之一。

   政府网站:  鄂伦春自治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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